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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学院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
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06日 点击数:

43日下午,药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庄瑾楼四楼报告厅举行,会议听取了《药学院2017年学院工作总结和2018年学院工作计划报告》《药学院2017年财务工作报告》和《药学院2017年工会工作报告》,并表决通过了《厦门大学药学院专任教师系列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》和《厦门大学药学院工程、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》。药学院党委书记陈怀锋,院长张晓坤,副院长吴振,副书记陈夷、丁昌利,工会主席朱铉,院长助理陈海峰以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,学院学生会主席、研究生会主席列席了会议。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丁昌利主持。

院长张晓坤向大会作药学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,分别从学院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队伍建设、科研建设、社会服务、对外交流等方面总结了学院2017年工作情况,并对学院2018年重点工作做出了部署。他强调,下一步学院要继续培养拔尖创新人才、打造一流人才队伍、加强一流科学研究、推进一流学科建设、实现卓越贡献与服务、推进对外交流合作,以“双一流”建设为引领,推动学校事业实现新发展、新提升。

办公室主任李慧文代院长向全体教职工报告了学院2017年度财务执行情况。报告对比了2017年度与2016年度学院财务收支数据,简要说明了学院各项收入的来源和具体支出的类目,分析了财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,介绍了下一步学院财务工作的基本设想,并且强调了财务工作有关的注意事项。

学院工会主席朱铉向全院教职工报告了2017年学院工会工作情况。2017年学院工会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,积极开展各项活动,为教工服务,为学院发展服务,很好地发挥了桥梁作用。学院工会积极组织教工参加各项文体赛事,取得了突出的成绩,展现了教工的风采,充实教职工的业余生活,增强了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营造良好的精神氛围。

会议对《厦门大学药学院专任教师系列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》和《厦门大学药学院工程、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》进行了表决。吴振副院长就两份《实施细则》的修订做了说明。两份《实施细则》的修订充分征询了学院教师的意见和建议,经过多次讨论、修改,最终形成了学院征求意见稿,并提请教授委员会评议和学院教代会审议。两份《实施细则》已在会前发送给全体教职工审阅,会议现场进行了举手表决。经表决,会议全票同意,通过了《厦门大学药学院专任教师系列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》和《厦门大学药学院工程、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》。

最后,学院举行了学院新教师欢迎仪式。在去年新加入药学院的叁名教师张凌娟、田文静、冯民接受了学院赠送的鲜花,并轮流上台作了自我介绍。欢迎仪式使新教师感受到学院的关怀,增进了教师之间的熟悉和了解,有利于促进新教师更快更好地融入学院大家庭、开展工作。

在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后,厦门大学药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圆满结束。

(药学院  冯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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